本片以电影剧照、电影宣传照、导演工作照和演员照片等引来夸张搞笑的动画,道尽一部优秀电影的出炉是何其艰难,其中的一把辛酸泪只有电影人自己才知。
编剧要通过不断地与稍纵即逝的灵感做斗争,才能写出自己和导演都满意的剧本;可是他们满意的剧本,相关审查部门总能找出各种各样的问题,于是最终到达他们手上的剧本,可能已与原来的大相径庭;之后,导演开始与摄影师、美工、场记等人员一遍遍地沟通,敲定细节,找寻合适的演员;拍摄中,问题会一个接一个出现,有些镜头要重复拍摄许多次;拍完剪完,要再送有关部门审查,如果他们提出修改意见,有些镜头必须重拍;好不容易电影上映了,该电影的所有工作人员又要忐忑不安地等待观众的检验。
3.5星。很《罗马》,但绝对逊于《罗马》。小孩很可爱,以至于整部影片都随着小孩的视角可爱起来了。
平庸又浮躁。我们对一个混迹于漫威、迪士尼流水生产线的导演该有怎样的作者性的期待?它恐怕都不配被称作是对诸如《罗马》《南特的雅克•德米》等作品的东施效颦,因为我压根就没觉得“作者性”在电影中是被有所追求的目标。影像有着严肃的形式,却建立不起半点沉重的情境,人物说着幽默的台词,却干瘪造作毫不可爱,广角、仰角、升格、对称构图....这些技术堆砌在一起堆出了什么?自恋罢辽。
很私人的影像 人生中第一次搬离熟悉的地方 院子 喜欢的女同学 数学成绩 大街上认识的又拽又粗野的哥哥姐姐 这是孩子的世界 和大人的一样复杂 这也是成长中的第一次告别 就像影片开头 用孩子的“屠龙盾牌”去抵御暴力 另外 彩色的电影银幕 反映到眼镜上也是有色彩的 有电影的片段总是最欢乐最放松的
幸也不幸世界是不会如数学题一样只有一个标准答案的
For the ones who stayed, for the ones who left, and for all the ones who were lost.
中国人肯定很难共情和理解一个北爱尔兰家庭为了挣更多钱从贝尔法斯特搬到伦敦的纠结和艰难,这距离差不多只是相当于从青岛到北京的距离。何况那里还充满了暴力、宗教名义下的冲突、债务和各种不安定,对中国人来说,巴不得早早拍屁股走人。
不知道为什么很多人会不喜欢,私以为这是今年最有可能拿到奥斯卡最佳影片的作品。作者拍出了一个平实朴素的故乡,各种角色都非常鲜活,小男孩的甜美纯真可爱让人仿佛见到了童年的玩伴,爷爷教孙子去追女孩也让人忍俊不禁。而且台词动人且节奏非常好。不知道为什么大家要去和《罗马》比,导演的经历和路数本来就不一样,为什么拍黑白的故乡就要拿来比较呢?怎么不和《八月》比?不和《伊万的童年》比?我觉得比较的对象应该是和肯洛奇的《男孩与鹰》以及《这就是英格兰》这样的作品。依旧是英国工薪阶层对童年和故乡的挽歌。不足之处是有些地方音乐铺太满,而且最后的升华也有些刻意了,但映射到现实中的乌俄冲突之下,也许可以坐等拿奖。
奥奖还有两部没看 现任和沙丘最喜欢 害怕他和沙丘争最佳摄影 结果没入围
“故乡”和“他乡”是组相对的概念。在祖父去世前,巴迪眼中的“故乡”只是贝尔法斯特,“他乡”是除了贝尔法斯特之外的任何地方;而当祖父的离世让巴迪看到了生死,“故乡”与“他乡”的意义也随之的分别扩大至“生”与“死”的层面,也许因此巴迪才能平静接受了离开贝尔法斯特的事实,也许巴迪懂得了,只要心中永恒怀揣着对故乡的记忆与怀念,“故乡”就永远不会远离、不会消失,所到即故乡。
肯尼沒有作者性,是一定的。就是操作完兩部阿加莎,也挽救不到他過去十年在荷里活,被消耗到所剩無幾的話語權。自己也清楚的吧,自省一回了,結果還是匠氣的呢。
童年的故乡,离开的人总有一天会回想起,那是最深层的记忆,早已融入自己的潜意识,成为自我的一部分。我唯一接受不了的是葬礼之后的歌舞,沉浸痛苦也不能太久,但是失去至亲之后紧接着表现欢乐就太过薄情了,痛苦更能让人成长。
影片最大的亮点也在于此,黑白的granny镜片倒映的舞台是彩色的,其他的优点则乏善可陈。
其实任何作者在拍给家乡的电影都会因为很浓的情绪没法评价,在我心中(罗马)是封神的。本片只能拿45分。
说教和福音味儿让人腻烦。
許多意圖不明的舞台調度,攝影也要卯足勁,在空間裡找尋看似刁鑽的鏡位,都在試圖營造某種學院派喜歡的嚴謹。打工人非得充藝術家,還搞金曲串燒,太僵硬了。
很多地方都太过刻意 铺排了非常多元素 但是互相之间没有加成的效果 最后搞得花里胡哨的却没什么意思
就是一个van morrison的compilation。
最后居然还“献给留在故乡的人”“也献给外出的游子”“以及迷失了自己的人”,这是拍电影,不是写散文诗!
精美,reference High Noon的街道和配乐还挺妙的。
这小男孩怎么这么油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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