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家看望同为作家的朋友,一路遇到了会手语的店员,本要拍自己小说的电影导演,已经很久没演戏的金敏喜,以及发生过一夜余欢有酒就乐的诗人,洪借小说家和电影导演之口表达了他的电影观念,小说家为何执念将艺术表达的媒介从小说改为电影,说实话,我感觉是在逃避她灵感的枯竭,希望从拍电影这件事中继续寻找写小说的灵感。另外,黑白质感挺加分的。
洪现在真的有种铅华落尽的意思了,片子里的几个知识分子几乎都是他自身各个时期自我的投射,而聊到的关于那部电影,关于杜撰下的真实,则用来揭露整个片子要表达的:我给你们看了很多个我,我一直在自省一直在矛盾,但很多事我已经放下了,我现在就知道一件事,我爱金敏喜。
从来不让人失望…布努埃尔=20世纪,洪常秀=21世纪。
难以分辨是小说家的电影还是电影人的小说。随意流畅到不在乎“电影”作为影像介质的边界。关于创作人生的对话精彩,充满点睛之笔。在电影院看的感觉又很好,因为终于对那些细小的喜剧时刻拥有了共鸣。但当然什么都比不上金敏喜那一刻的天真真诚与美好,不能用“美丽”来形容。为她拍的影像,为他唱起的婚礼进行曲。I love you. I love you.
“天色尚早,但很快就会暗下来,趁着白日漫漫,我们一起去散步吧。”和drive my car相似的结构但是不一样的生活,我喜欢看起来开心的电影。
''故事总得有点情节吧!''''我喜欢这个故事,因为真实发生过。''那咱还能说点啥呢。
小精灵、小古怪、小甜蜜、小社恐,尴尬得异常真实。
老三样:偶遇,尬聊,喝酒。另外,这部片子是不是用手机拍的啊?
“花这么好看,不用彩色拍好可惜呀。”“我们可以用彩色拍。”🌻乏味是真的,但被最后温柔到也是真的。
我好像看懂了,又好像没有。但可以肯定的是我不喜欢。
要不是因为这个名字,都不想看洪常秀了。像他这样拍电影,一个月能拍六个。吃饭时过爆,捧花时虚焦……最低级的错误都没有人提了。片尾转彩色更是用烂了。
小说家,是电影的主角,她与人聊天,聊着聊着和演员搭上,她喜欢演员,突然想让她拍电影,拍出来的电影就是小说家的电影,看着只有聊天,但一点也不沉闷,对话很家常接地气,很好看
我更愿意把洪常秀的电影当作一场影像实验,常带给人一种神奇的体验。镜头所能捕捉到的事物仅仅是他们所反射的光线通过镜头投射到传感器上的二维投影而已;电影之所以得以存在,是因为人脑的抽象能力,可以把碎片化的信息整合起来形成一个完整的对外界事物的认知。语言是一种更加抽象的投影。就像手语,几个动作就能白日漫漫和散步的想法表现得生动到位。而当我们习惯了抽象,遇到一个特别具象的事物反而会觉得陌生,大脑的抽象思维开始失灵——由此生发出一种隐隐的不安和对自己的不确定,不知在真实与虚构之间该如何切换了。
[Berlinale Competition] 第一次大银幕洪尚秀 在搭建的电影-观众默契里找到哪怕是碎片的可笑的自我,好好笑一笑,然后在现实与银幕交界处celebrate/examine love
偷偷从别人碗里舀一勺吃,反复模拟某句话的手语,醉酒后在餐桌上换个睡觉的姿势,在没有人的走廊里摆出酷的样子,摆弄花草与叶,相比洪的创作理念,还是这些平凡的肢体动作更具影像的余味。
表达欲的重新构筑:通过不断学得并尝试的创作手段,甚至是概念转变性质的创新(写作—手语—影像)来挖掘未曾探索的巧思,随即思维的不易读取性便可成为直观化的视觉要素进行直接意义上的接收,把剥离信息的掌握权交还给观众,而洪(李慧英)要做的就是这点—对文本层面的另维加工。当然语言与表述是不可或缺的,只是在“创作者”的身份之上掩饰上一层“审视者”的标签,我们在画面中看到的被拍摄的故事就好像本身存在,再由演员们进行一场拙劣又尴尬的表演秀一样,审视者则站在一旁进行不必要的“指导”,电影的文本框架就演变为了一份伪装的真相,一部记录的小说。就像我们之前一直注视在旁人簇拥下笑着的敏喜,而在最后目睹了她孤身走出影厅的恍惚一般。我们需要的,就是这种温柔的欺骗。
昔有褒曼捉鸡,今有敏喜拾叶。既是爱的宣言,也是电影创作宣言。
另外一个喜欢的点是,表演生活化到了一种难以分辨的地步。
人的一生或许只有一瞬间的华彩,剩下皆为黑白,你要如何与孤独和谐共处?周围的人际关系很像圆形操场,转一转还是会遇到,躲不掉的疏离感如何拿捏?好头疼,好高深。还是随波逐流吧,让线索找到线索,让结果找到结果,永远活在路上,永远充满希望。
越来越觉得看洪尚秀的片子就像专门去庙里吃素斋,有一种刻意调节口味的仪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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