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情介绍

  老顾(顾宝明 饰)率领警察捣毁一个贼窝,唯一跳窗逃走的女孩淑安腿骨折断,被路过的男孩小强送去医院。
  淑安返家后,被母亲关在家中,无聊时四处打电话恶作剧,其中一个电话打给了一个叫周郁芳(缪骞人 饰)的女人,她假冒是周的丈夫在外面的女友,怀孕了要她出来谈判。周郁芬嫁给李立中(李立群 饰)已经有七年,丈夫是个安分守己的男人,在一家医院工作。结婚后她辞了工作,在家写作。匿名电话深深刺激了周郁芬,她对生活失去信心,而旧情人沈维彬(金士杰 饰)的出现也给了她希望,于是她暂时离开李立中,小说也获了奖。
  分居使得李立中十分苦恼,后来他得知妻子离去只是因为一个电话,急于解释但并不奏效,最后铤而走险……

评论:

  • 乜晓桐 5小时前 :

    维京化(cult)阿姆雷特(英音)。

  • 妍华 3小时前 :

    小k演技真不行,现在眼袋还越来越重了

  • 凡玉 1小时前 :

    就哈姆雷特混麦克白,在王子复仇记里加了预言女巫,妮可是哈姆雷特他妈和麦克白夫人的混合,大剧情基本照本宣科,视觉上搞搞巫术迷幻,主要剧情基本剧透没了毫无惊喜,安雅那脸怎么瘦脱相了。

  • 寿湛英 3小时前 :

    当恐怖片看看是不错的文化,就是闷了点(也就看了两周)。第一次get到安雅(真的很get金发)

  • 扶朋兴 9小时前 :

    艺术电影已经抛弃“做梦”,另投“科幻”新欢了

  • 卫博艺 4小时前 :

    是死亡,那小黑所说就是对的

  • 丁梦菲 1小时前 :

    传统的复仇故事,北欧人的原始硬核暴力,导演独有的神秘宗教风格。目前我最能接受的一部罗伯特艾格斯作品。

  • 初琬 2小时前 :

    (我感觉我好似喺睇啲北欧风情纪录片,我种记得乜?睇完头壳空空)

  • 告新翰 0小时前 :

    three stars for the misrepresentation of shrooms

  • 婧鹤 7小时前 :

    作者自我表达和作者自我沉迷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事,我感觉导演明显分不太清楚。下次再有这么大笔钱,真的不如给我,我雇个导演拍闺蜜的北欧同人小说,保证比这个好看多了。@好莱坞

  • 振辞 7小时前 :

    1.野生哈姆雷特

  • 励采春 2小时前 :

    1.野生哈姆雷特

  • 强俊 1小时前 :

    不好意思啊,就不是拍给爆米花爽文观众看的,当邪典遇上莎士比亚,正视愚昧与不适,你需要这样的观影体验。

  • 妍沛 4小时前 :

    艾格斯的电影怎么突然那么多能听懂的人话了?比他前两部的剧情容易理解太多了,就是北欧版王子复仇记,另外含雅量有点低啊,其实比起男主如何复仇,我更想看女主如何成为maiden queen。除了上面这些问题,妮可的王后好绝,我喜欢这种狠人人设,维京人的蛮荒与信仰真的展现的好赞,尤其是葬礼那里,几次血腥长镜头也好棒,最后裸男火山打架什么的真的是太美好。话说,玩艾尔登法环后遗症,太多既视感了,尤其是最后火山决斗,好想找个人在火山边上对决。

  • 仇香蝶 4小时前 :

    反而觉得这部对于艾格斯而言过于常规了,维京故事新讲。不得不说这两年维京元素还真是在流行文化界一顿通吃。

  • 召依云 1小时前 :

    视觉的登峰造极和文本的乏善可陈简直是极与极的交战,如果是游戏的话必然满星水准,但是我们真的还需要这样的电影吗?哈姆雷特的故事随时代变迁改良重述了千遍,但这版在艾格斯作者趣味和大众娱乐导向的拉锯之间走向了最原始最平庸的诗篇荒蛮,然而诗样的台词和狂暴的画面呼之欲出的史诗感依然奉欠。表象越声嘶力竭观感越如坐针毡。一个男孩被洗脑终生的复仇不过是偷窥母亲卧房钻回母亲子宫的俄狄浦斯搬演,孩子都能背诵几句的弗洛伊德以回溯原型故事恰恰也最保守的叙事与摄制真正回到了退守原点。乔特鲁德的形象从纯粹恶女到女巫再到为奴隶的母亲,看似进步但这种草率修正,落点还是弑亲礼赞的敷衍,甚至比莎剧原初的面目更不堪。对于北欧民俗的细节考据和神秘暗黑的图像迷恋,电影,尤其是此类定位为暴力神话爆米花的类型,实在不是其理想的输出媒介。

  • 南门依萱 4小时前 :

    音乐和摄影的氛围营造的很好,血腥恐怖的程度也还OK,但故事实在是太乏善可陈的无聊。抱着和Last dual一样的期待,结果差了一百来个特洛伊。不过Anya还是好美好美好美呀

  • 东方瑞云 8小时前 :

    和看了预告的预期有距离,和预算不相称,在欧美票房也扑街了。剧情太简单,个别摄影还行。

  • 夏秀媚 0小时前 :

    Robert Egger第三套長片,片商何時考慮為發行添加字幕?

  • 宝彤云 9小时前 :

    又是一部R级,略感肠胃不适。剧情逻辑有几处不大理解,但是再现了维京人曾经的生活场景,真实历史(比如划着海盗船去Rus劫掠斯拉夫人当作奴隶卖到Oleg的基辅土耳其和冰岛)里穿插有这个族群的原始信仰与神话,值得一看。以欧亚大陆另一端的脑回路我一直在想这些一千年前还在茹毛饮血的“野蛮人”是怎们变成现在的样子的,而公元895年那时已经开始印木版书籍纺织丝绢品茗吟诗的我们又怎样在一千年后退回到文蛤时那种野蛮无序的杀戮的。嗯,血性与奴性。这些小国王以力量取胜受民众推选,重视荣誉大于自己的生命,民众是自由人,不同于清时奴隶主子的君民关系。权力对于遵奉血性的族群意味着荣誉和力量,而对于屈膝于奴性的族群意味着利益和欲望。奴隶不是天生的,日耳曼人罗马人都当过彼此的奴隶。弱的时候思考着变强大,而不是满足于依附强大。又跑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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